回复 120# error
谢谢兄的回复。
这次纠纷当中,我和买家都是新人,对于交易产生纠纷后的解决都没有经验,所以选择了这种方式。我也想过投票,但是就像兄讲的,注册一堆马甲去刷票的可能性否决了这种方式。至于让版主裁决,呃,此贴到现在好像还没有出现版主的身影。无奈之下就选择了 如果有五名“资深网友”说该退货就退货 的法子。
兄也看到了,在买家的帖子中似乎并没有直接说这一点,而是在聊天记录以及我的回帖中宣告了这一规则。
实际上,这不是个得罪人不得罪人的问题,因为做出决定不是得罪买家就是得罪卖家,终归要得罪一方的。假设我和甲乙双方的距离一样远近,那么根本就不会存在说,哦,我不要得罪甲,所以我去得罪乙。因此,我不认为换一种表达方式就能产生另一种结果。
我确信,既使使用“如有五位资深认为此笔不应该退就不退”的说法,这个结果还是不会变的。 |